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安徽**县人。事情是这样的, 我于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6月1日在马鞍山**有限公司工作。由于发生纠纷离开公司(未主动提出离职)。期间本人未签订劳动合同。 到劳动局申请双倍工资赔偿后发现企业代签了劳动合同,合同签订于2012年1月12日(合同代签后企业给我买了社会保障)。 所以想咨询一下,我现想知道像我这样子的情况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其它综合
2012-07-23 15:25: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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