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于去年的9月份与一个同学的老公签订了一份代客理财协议,里面写明他以我的名义在一个外汇交易平台开户,金额为3000美元,委托时间以资金到帐时间2011年9月15至2012年9月15日,帐户每月30日结算一次,若盈利我应支付增值部份的50%给他,若亏损,他应补充本金,但自从签订协议后,第一个月他告诉我有盈利,但自始自终钱不能申请出来分红,我就要求终止协议,将钱退还给我,但他告诉我说钱亏光了,到现在本钱也没给我,现在已经快一年了,这种情况我可以告他诈骗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