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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工地干了53天,现在得知先前和老板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上面就只有我地签字和身份证号码,其他都没有,还得知他这两个月来根本就没给我缴社保,我害怕工资以后会很难要到手,担心万一在工地出个啥事没有什么保障。所以就鼓足勇气跟他说辞职不干了,他很爽快答应了,我特别高兴,可没想到一等就是六天,更没想到地是第六天结帐时他给我按每天90块钱地工资给,要知道是不管吃的,我当时就感到天昏地暗,因为来时说管吃管住100,不管吃120,现在不管吃给我90。我当时就有种杀人地感觉。为什么老板这样对我,为什么不讲信用。这都已经过去一天了,去要钱他还是给我那么算,不管我怎么说。现在我该怎么办,能否要到真正属于我地那份工资。还有这六七天我的损失怎么计算。谁帮帮我。

其它
2012-07-22 09: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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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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