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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因未到结婚年龄,用姐姐的身份证骗取了结婚登记,法院行政庭能否以超过诉讼时效不予受理?

其它综合
2012-07-22 09:28:0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可要求民政确认婚姻无效,由民政收回结婚证.

    如民政不同意如此办理,才可提起行政诉讼
  • 1、直接起诉期间

    (1)当事人应当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60日限制。

    (3)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当事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法院应当受理。

    (4)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5)当事人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6)由于不属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2、不服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间

    (1)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复议决定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3、诉讼期间的延长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