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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6年半,公司辞退我,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因如何补偿?

民事相关
2012-07-21 20:08: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六年半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已经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想解雇你,没那么容易,除非你自己想走;
    2、另外,如果你想走,未签定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
  • 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双倍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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