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3年12月与**矿务局解除了劳动关系,是属于破产后解除的,单位只按解除前十二个月的社平工资计算工龄工资,只计算一倍的工龄工资,按现有文件上说原单位还要支付我们下差的两倍工龄工资,这应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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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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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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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