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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18日下午三点多,父亲骑车回家,突遇面貌逆向行驶相撞,父亲下颚错位,骨裂,肋骨两处骨裂。父亲工资稳定5000~6000一月,误工费及精神损失具体的也不知道怎么算。求懂行人士帮忙解答。

交通事故
2012-07-20 22:18: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参考 如下法条 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后续医疗费、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赔偿时先由对方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12万元内承担,超出数额再按照双方过错大小承担,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按照双方过错大小承担;
    3、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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