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7日有一亲属因胸闷心悸到中心卫生院就诊,7时15分中心卫生院进行血糖检测、吸氧、输液(葡萄糖)、胰岛素注射治疗。于9:00左右死去(注:病人属二型糖尿病病人)病人临终前感觉腰胀痛。
请问这属于医疗事故吗?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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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及时尸检以查明死亡的原因,同时要求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并选择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又叫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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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有过失的就是医疗事故。原因: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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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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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大的关键是患者的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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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