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右脚踝被小型汽车在人行道上碾压,对方全责,交警要我做了伤残鉴定,为轻伤,休息3个月,对方现在说保险公司赔很麻烦,时间长,要我们起诉他,我算了一下,能赔也就10000(含医药费)左右,医药费还是对方垫的,我请律师的费用听说都的3000起步,请问我应该起诉他吗,还能否有其他途径,对方不接受调解?
-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依法计算赔偿金额。赔偿的主要项目是: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交通费等!残疾的赔偿主要看伤者的年纪和户口类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有比较大的区别!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 本律师事务所原位于交警大队旁,长期处理事故纠纷!
-
您好 假如标的额不大的话 完全可以不请律师 您也可以自己去起诉
可以就近咨询律师或者请律师代写起诉状 然后依据程序来就可以了
-
可以聘请律师起诉索赔
-
律师费没有那么贵,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和对方
-
你好,对方不给付,只能起诉处理,可以电话咨询
-
可起诉处理,建议来电咨询。
-
只能起诉了,现在的保险公司都只认法院的东西的,所以对方让你起诉他
-
按武汉市最低标准,可以1000元起步。
-
为什么你做的鉴定会出现“轻伤”呢?又不是刑事案件。
你需要的是有没有伤残以及后期治疗费用的鉴定/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