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合伙成立了一家速冻食品有限公司,我是法定代表人,他是公司的监事。在生产过程中,我由于家庭问题需要外出几天,我就将公司一切事务和公司帐户上的四万元交给他打理公司。没有想到他将公司帐户上的钱拿去支付了一些债务,剩下一万多自己挪用修房子用了。造成公司停业现在半年多,叫他把公司钱交出来安排公司生产,他一直不愿意合作。现在他觉定清算公司我不同意。公司停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处理公司帐户上的钱没有经过我的同意造成公司停业,无法正常生产,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清算公司按什么办法清算?我是以设备出资他以货币出资。在搞量资报告的时候他把注册资金搞成他一个人的了,我虽然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量资报告出来我只占公司股份的0.28%。他占公司股份97.2%。我的设备没有作为股份。现在清算应该怎么清算。他应该付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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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这个事情中,你有过错。你在公司注册登记时,没有将公司的注册资金验资事宜认真查看和验证,造成了你占2.8%的大问题。
现在,你面临要举证证明这些设备是属于你的责任,同时要证明这个监事兼股东私自将公司资金挪作他用的事实。这两个事实你如果无法举证,清算时,你是很不利的。
一般清算是由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如果你们已经闹僵了,可以委托法院进行破产清算。
这这个过程中,如果发现是监事的责任的,他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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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以公司监事损害公司利益为由,提起股东派生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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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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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