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12年年初和深圳一家公司签订机壳定做合同,合同要求500台生产量,规定35天以内交货,但是他们基本上每个月就是20~30台的生产量,即使是这样对方在两个多月以前,也已各种理由来推脱不交货(总量500实际交付为95台),我方多次催促未果。一周以前对方公司人员打来电话,直接说我们商量过了,不再给你们做了,决定把剩下的钱退还你们。这简直是开玩笑,我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纠纷,但现在有个问题,在我们的合同上虽然要求交货期,却并没有对对方违约提出赔偿的条款,请问这件事情要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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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的条款,但对于你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对方进行赔偿,关键在于证据的固定和收集。具体情况你可以电话联系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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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预期违约,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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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经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你方,细节解答建议来电或律师事务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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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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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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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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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的条款,但对于你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对方进行赔偿,关键在于证据的固定和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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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合同没约定赔偿条款,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你仍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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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