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计划筹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4人。
我是项目主要发起人,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是企业经营中必须的。
我想咨询,此种情况,我应该向其他股东公开我的技术吗?
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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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利技术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当然要向其他股东公开。但你可以在公司成立以后再移交技术资料。这是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北京市公元律师事务所赵志刚律师010-8847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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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热心解答。
是不是可以这么说:
只要别的股东认可,大家可以谈拢,无所谓评估,也比一定按实际出资额(于我本人)分配股份,是吧?只要公司章程规定好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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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规定以非专利技术出资要进行评估,我认为从非专利技术的实质来看,最重要的是他是一种商业秘密,因此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保护,而不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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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非专利技术应属于公司所有,其他股东应当知道他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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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必须。王刚律师 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13889229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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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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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只要认可你的这种出资形式和所占有的股权份额就可以了,至于具体的技术内容没有必要向他们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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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该技术为公司所用就行,不用公开技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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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