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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目前和老公在福建泉州工作,三天前我和老公的电动车被一辆面包车给撞了,因为我已经有6-7月的身孕,受惊不小。今天又到医院检查了一下还好医生说宝宝暂时没事儿,可是我没办法治疗,我现在尾骨,大腿和脚踝疼的厉害,左腿大面积擦伤淤肿,因为怕有辐射,对宝宝不好,只能躺在家里静养。我和老公在商量如何向肇事司机索赔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事故责任大部分在于他,今天他打来问他要赔偿多少给我们)。误工费和修车费用等比较好计算。计算像我这种特殊情况,鉴于无法治疗,医疗费应该不是很多但是精神损失费应该提高的,我应该如何计算呢?也不用很精确,就是大概给个数儿。请您尽快给予一些建议好吗?我和老公宝宝先谢谢您啦。

交通事故
2012-07-19 23:16:2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有以下几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住院的话可以要求住院伙食补助费,有后续治疗的话,可以要求后续治疗
    具体可以你们协商处理一下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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