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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开一大货车和一摩托车相撞,我朋友付全责。造成对方右手中指肌键断裂,立刻把他送到南京军区总院进行治疗,住院十天后肌键接好出院,总共花了14000多元,六个月后对方私自做了伤残鉴定为十级,并把我朋友作为第一被告,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承但伤残赔偿金52682元,误工费12000元,护理费3600元,营养费900元,精神损失费6000元,住院伙食补贴200元,司法鉴定费2640.请问这要求合理吗,具体应该怎样赔,我朋友需承担多少.我朋友有交强险,没有第三者责任险,对方是08年签订拆迁协议的拆迁户,能不能算城镇户口。谢谢。

交通事故
2012-08-17 13:42:5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其中伤残赔偿金的限额为11万,对方应当按城镇户口性质索赔。
  • 对方属于城镇户口性质,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
  • 能不能算城镇居民应当看证据,其它费用应当个另审核.
  • 你好 ,委托律师面谈
  • 可以依法对对方的鉴定报告提出异议;
    对赔偿额提出异议;
    委托律师处理
  • 交通事故采取诉讼争取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住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等。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 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你朋友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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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