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有块地是别人承包的,在24年前承包人全家搬到市里居住并改成市民户口,土地荒废,我父母接管并耕种至今,但村里老账并没有更改承包人。期间,以前承包人的承包到期,并自然死亡,但村里的底帐仍然是以前的承包人。 近期耕地被买,村里发一笔买地钱,哪个以前的承包人子女来要买地钱。 求助:这买地钱该归谁所有?如果该我们家,有那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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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归集体所有,如果村集体同意有你父亲耕种,则归你父亲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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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无权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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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接管并耕种至今"经过村委会了吗?若需律师帮助请来电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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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承包人不能领取。法律明确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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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承包人无权获得补偿款。如果你们耕种是经过村集体同意的,是应该获得补偿款的。可参考《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具体情况欢迎来电或见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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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