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咱河南的一家外贸公司,一个中间人说为了可以更好的取得客户的信任,希望我们配合她,可以出具一份文件:文件的内容大致是:她公司是我们的子公司,他们是我们在香港注册的离岸公司等。然后让我们盖章,然后扫描给她了。如果以后我们和中间人打官司的话,我们会不会因为这个扫描件吃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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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非原始证据,除非你对此扫描件认可,否则对方还需要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据来进行佐证。但是,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做了,因为风险是非常大的。具体情况你也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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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件有效,建议不要这么做:及时收回;另外建议聘请一位法律顾问,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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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出具虚假证明,会承担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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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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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文件属于虚假的,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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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对你们公司的风险是非常大的,如果打官司你们很被动,细节解答建议电话或律师事务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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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