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单位负责项目监管,审核资料真实性。
公司负责项目实施,如实记录项目实施明细资料。
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现在资金已在财政局帐上。资金是财政专项资金,计100万元。
公司没有真实资料,按规定不能拨款。为了把资金用完,我单位领导执意具体经办人现在组织公司做假资料,以便上报财政局将资金下拨给公司。
具体经办人知道是在骗取国家专项资金。
请问:具体经办人知情并组织做假资料,有什么责任;公司有什么责任;领导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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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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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诈骗罪,具体经办人也是共同犯罪,但是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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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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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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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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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