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今年清明节我妈在家干农活的时候不慎从房上掉了下来 导致右手胳膊多出粉碎性骨折 当时立即就送到了县医院 县医院说他们不能治 让我们立即转院到了市医院整个治疗下来,胳膊多处用钢钉固定,还换了一个人工的胳膊轴,花了将近10万。等到5月份出院,我们到县医院去报销,说超过了4万,他们要调查,结果调查了2个多月,前几天通知我们去拿钱,结果跑了2天不说,才给报了2万多一点,说是最贵的手术用的钢钉和骨头都不能报,钢钉要7千多一个呢,那个骨头3万5、6,这合理吗?那为什么之前还是超过4万,拿到手的就变成了一半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