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公司在武汉那边有个分公司,公司现在想调我去武汉那边工作2-3个月左右的时间,但是由于家庭的原因我不同意去。现在公司就是说给我二个选择:一是去武汉工作,二是自己走人。但是公司要我自己走人,又不辞退我,要我自己写离职申请书。(劳动合同有签但未到期)请问我现在要怎么办?要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要保存有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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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司出辞退通知书,然后可索赔。可在律师帮助下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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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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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应主动辞职,要求公司下达调你到武汉工作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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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询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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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无权单方变更你的工作地点,你可以拒绝公司不合理的工作安排,要求继续在深圳工作。如公司因此不发放工资,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保留好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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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权随意变更工作地点,你不能主动写离职申请,详细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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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随意变更你的工作地点,你可以不服从,要求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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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辞退就继续正常上班,如果公司要求去武汉上班,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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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