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亲戚家夫妻现在离婚已经7年了 孩子一直归父亲抚养。一直和母亲那边没任何联系,那边也没管过孩子。可是前几天孩子姥姥未经孩子父亲同意强行将孩子接过去,请问这是不是合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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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不合法 向法院起诉解决吧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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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应符合孩子的意愿而且应该符合法院的判决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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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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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