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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11年2月份,经由熟人介绍(XX公司总经理),与另一个人合伙(XX公司员工),制作XX公司广告及展台。因关系较好,所以未签订任何合同及协议。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合伙人不再出现,且不接电话,但却仍在XX公司上班,由于合伙人属于外派经理,所以常年不在自己所在城市,根本就找不到人,但业务却为合伙人所承接,所以结帐XX公司只争对合伙人,我曾多次找到XX公司及介绍人(XX公司经理),希望XX公司能够协助处理此事,但XX公司对此事采取消极冷淡的做法,说答应帮忙约合伙人,但半年多过去后,却一直没能约到合伙人,其间合伙人多次回到自己所在城市!而且自己还多次蹲守在XX公司,却多次蹲守未果,未能找到合伙人! 请问,遇到这种事情,应该如何去处理,或是什么政府执能部门能够受理此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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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8 17:27: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