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3月22号出了车祸到现在还没有处理,对方是低速自卸货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是一个人,行驶证名字是原来的车主,他是前年买来的二手车,车管所调出来登记车主也是原车主的名字,事故认定是同等责任,我爸骑的是轻二轮摩托车,车祸点是222省道,龙游县溪口镇老汽车站丁字路口斑马线上,我爸是右转弯回家,对方是直行车辆,现场图显示肇事者第一脚刹车1.2米,第二脚刹车13.8米,交警也没有判他超速,事故认定我爸未年检还有借道通行,对方只是写未确保安全驾驶,我们家属是否可以拿到现场照片,至今我们家属也没有看到所有照片,。现在就问两个问题;是否可以把原车主也视为被告,还有家属是否可以拿到照片,交警队是要求法院或者律师可以调取照片,但是我觉得法院和律师调取的照片都不能家属自己保留,请问律师可以给我们拿到照片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