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伴于2012年6日在医院做ERCP手术后,4天做检查时发现石头又掉进胆管,又于2月14日二次手术切除胆囊,身体每况愈下,3月14日死亡,医院有责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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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及时尸检以查明死亡的原因,同时要求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并选择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又叫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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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原因是什么呢?
建议立即封存病历资料。我专打医疗案件,如有意向可将病历资料邮寄过来,免费评估胜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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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存在一定过错,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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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关键是患者的死因,是否进行了尸检,是否复印和封存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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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进行相关鉴定才能确定责任大小,程序方面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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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赶紧封存病历,先做鉴定看医院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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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你尽快去医院复印并封存病历,委托专业医疗律师对病历进行初步评估,了解医院医疗行为过错,确有过错,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诉讼中解决相关鉴定问题。同时弄清死亡原因很重要,不知是否尸检?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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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做尸检,不能直接确定死因;2、只有根据医疗病历确实医院是否有过错或存在医疗事故,目前病历是重要的证据资料,建议封存。医疗纠纷情况复杂,可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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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个鉴定确认的,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证据材料当面咨询,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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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