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房主把房屋出租给甲方,甲方又把房子租给我,我交了房租,但甲方收到钱后跑了,请问我的租约是否有效,我房租已经交了一年,我能否继续住下去,房主认为我的合同和甲方签订,甲方跑了,我交的租金也无效,这样说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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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甲方没有权利转租的,则你和甲方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房东可以收回房屋的,之后你可以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如果甲方下落不明的,则可以公告送达并缺席判决的;如果甲方有权转租的,或者房东知道甲方转租的,在6个月内没有提出异议 ,则你与甲方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你可以继续租住的;
2、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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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只能要求甲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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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方具有转租权的话,你就可以继续租住。如果甲方没有转租权的话,那他就属于无权处分,房东不追认的话,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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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