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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骑摩托车载着我正从南往北行驶,突然从侧边岔道出来一辆电动三轮车(车主是一八十岁老头)由于速度都很快两车相撞,老头面部刮伤 腿部撞伤(原有旧伤),我老公腿部受伤我脖子摔伤。事后所有的医药费都由我方出了 ,还经常去看大爷,现在大爷家人要求我们赔偿两万元?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2-07-21 12:08: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要看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凭认定书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立即报警 警察认定责任 按责任赔偿 警察无法认定责任 参考如下法条处理
    淄博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六条 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人民法院也无法认定当事人过错的,如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同时可根据双方车辆状况、受损害的程度,在10%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如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机动车应承担60%-70%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当按照下列比例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90%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0%至40%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10%至20%赔偿责任。
  • 先事故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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