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偶然看到丈夫与一人妻的QQ聊天,他们的聊天内容记录了他们的做爱过程。男的淫贱 女的放荡。想咨询一下我想通过婚姻法与防扰家庭罪(昨晚在百度看到台湾有这罪名,不知国内有没有)起诉她们 想让他们两收到法律制裁,如果我只有他们两的聊天记录可以成功也把女也一同告进大牢吗?而且我们还有一孩子,告成功后我和儿子最大的保护利益又有什么呢?PS因我在外地工作有一年时间,每月回家家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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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所述情形可能构成重婚罪,但这需要大量证据,而防扰家庭罪在大陆无此罪名,如果你希望对方受到惩罚,也不想在维系这个家庭,可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同时主张财产分割和精神赔偿。如有需要帮助,可来电咨询。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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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能,我国是没有这项罪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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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国刑法有重婚罪,但就你所述情况尚不构成重婚罪。
如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可提出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
欢迎来电或来所详询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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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离婚,保存他出轨的证据,要求多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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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没有问题,但要尽量多收集证据,争取在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上获得最有利于你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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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台湾地区,大陆没有这样的类似规定,大陆法律有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不打算离婚,建议考虑工作的问题,两地工作会给家庭带来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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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大陆刑法中没有“妨扰家庭罪”,只有重婚罪。但重婚罪需要双方是长期同居的关系,所以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要想两人受到刑事处罚,证据不够成分。但你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上述证据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你有利,法律规定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以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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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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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有此罪名得大陆是没有的,你的想法不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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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询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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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可提出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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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没有这个罪名。国内有重婚罪,对方的情节尚不构成重婚罪。如果你觉得夫妻感情破裂,可起诉离婚,可争取多一些的财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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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涉及刑事犯罪,若感情破裂可起诉离婚,并要求过错补偿。具体可来电或QQ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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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不到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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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