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结婚20多年了,儿子已经20岁了。丈夫与第三者关系已经4,5年(丈夫自己跟我说的)现在他在外面与第三者同居(不回家了)第三者也知道他有老婆孩子,丈夫准备跟我离婚那。那女人还给我发信息以“我们如何如何”的,这够不构成重婚罪,他们还自己把他们亲热的照片发到自己空间,请问这够不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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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司法实践中重婚罪很难认定,不过你可以搜集证据,证明你丈夫有过错,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少分甚至不分给他。如仍有疑问可来电进一步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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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就涉嫌重婚罪,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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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构成重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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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集证据起诉重婚罪。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损害赔偿】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主张少分或者不分。
3、【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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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构成重婚罪要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判断。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该罪名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1994年12月14日]已作出明确答复:“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所以,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综合比较判断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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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集证据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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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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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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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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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