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和我姐夫两个人没有办理结婚证,但已经办过婚礼,他们有一个女儿,今年两岁,孩子是男方的妹妹在代为抚养,姐姐一直住在娘家,而姐夫则在外省打工,因为两人感情不和,所以姐姐也在娘家这边上班的时候喜欢上了另一个男人,姐夫也知道这件事,前几天他们两个人回去看孩子的时候姐夫动手打了姐姐,之后姐姐丢下孩子就出走了,至今没有和家里人联系,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我们猜测她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 请问姐姐这种行为构成遗弃罪吗?如果会,那我们家人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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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其月工资等20%到30%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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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遗弃罪你们属于同居关系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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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在小孩没有人照顾的情况下可能会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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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属于一般的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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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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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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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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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就具体情况再作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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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但是可以起诉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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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