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于1995到1997年期间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要外出学习而与她分开,在1997到1998年期间她在明在A男人有妻子、孩子的情况下与A男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们1999年结婚,现两人有了很大的一笔财产,现因A男人在外到处说我和我妻子的坏话,我准备离婚,这种情况下我能多分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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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分割的,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证据材料当面咨询,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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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妻子在婚姻期间没有过错,则婚姻期间的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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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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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就具体情况再作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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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