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的时候妈妈参加同学聂某女儿婚礼的答谢宴,被郭某用空酒瓶砸伤并昏迷,后郭某离开。报警后经120送附近医院就医,医生诊断为脑震荡、头皮血肿。6月中旬妈妈出院,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害.派出所于7月8日要求妈妈前去补录口供,打出的单子却写了6月20日,还放言不签字就离开。后来不知为何又改口说可以重新打单子。并要求妈妈提供证人电话。后无音信。今日打电话给办案民警咨询案件详情,民警说,妈妈提供的证人都不去派出所做口供,他们也没办法。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这么做?就这么算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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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诉讼主张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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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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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