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同村人的房子,同他鉴了购房合同并到律师事务所出示了见证书.合同上载明房价40万,先付5万剩下35万房子办好房产证后一并付清.可他以建房时没钱买材料和支付人工费为由先后拿了30万.由于本人长期在外工作,他把买给我的房子买了别人,并帮别人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我听说后赶忙回家找他理论,他自知理亏把自已的另一半房子给我,自巳的土地使用证作废办理了我的名字.现在的问题是:他有整栋房子的房产证.我要求把剩下的10万给他,他不要.他坚持要房,我要他支付合同违约金10万,房款30万,利息和我造成的损失,他又说拿不出来.面对这种无懒我该怎么?打官司的话他拿不出钱,我能拿到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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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实行的是房地一体主义,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或者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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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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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争取的,协商不成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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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房子的产权是跟随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您直接起诉对方,要求他把房子一并过户跟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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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有需要请与曹律师联系,为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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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