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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同村人的房子,同他鉴了购房合同并到律师事务所出示了见证书.合同上载明房价40万,先付5万剩下35万房子办好房产证后一并付清.可他以建房时没钱买材料和支付人工费为由先后拿了30万.由于本人长期在外工作,他把买给我的房子买了别人,并帮别人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我听说后赶忙回家找他理论,他自知理亏把自已的另一半房子给我,自巳的土地使用证作废办理了我的名字.现在的问题是:他有整栋房子的房产证.我要求把剩下的10万给他,他不要.他坚持要房,我要他支付合同违约金10万,房款30万,利息和我造成的损失,他又说拿不出来.面对这种无懒我该怎么?打官司的话他拿不出钱,我能拿到房子吗?

民事相关
2012-07-13 13: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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