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我和朋友《共四人》一起去吃饭,在饭快要吃完的时候,死者提出下河游泳的意见,我们三人劝阻未成。当走到河边,还是继续劝阻,结果还是未成,照成其溺水。而我三人并实行积极抢救并同时拨打了110和120,119.我们应付多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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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肯定的是你们三人有安全注意、劝阻等法定义务,但是否穷尽了该手段,达到了一般的安全上的注意义务,这是你们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我认为你们即使承担责任,也只是一种补偿责任,但不是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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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多大年龄?当晚喝酒,死者溺亡前是否喝醉?当时是否有其他人在场能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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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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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少量补偿责任,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少受损失,稳妥起见建议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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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证明你们积极劝阻了 就没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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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