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六年前有了婚外情, 后为挽救婚姻,他自愿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犯同样错误,如果再犯,就给我十万元赔偿,并且儿子不要我抚养。前年 他又犯下同样的错误,又结识了一个女人,前几天老公的小三给我打电话,我将电话录音,通话涉及他们的婚外情事实。可以作为老公出轨的证据吗?可以向老公小三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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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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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保证书中关于该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另一方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 力。如果这种过错符合《婚姻法》46条规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保证书关于离婚时“放弃财产”的承诺,或者对将来离婚时双方如何财产分割作出的单方保证,如果内容明确,应当视为婚内的财产约定,符合婚姻法第 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 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保证书关于离婚时“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在法律效 力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婚姻关系不是《合同法》讲的合同关系,因此还是要在《婚姻法》的 框架下来看待。虽然,这种约定或承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因为《婚姻法》并未赋予婚姻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外的其他阶段可以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 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就像虽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在离婚诉讼中该协议依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样。但是,该保证书关于过 错方所犯过错的记载,和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可以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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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的证据从实践中来说很难取得,有时候明明知道一方肯定有外遇,但又无法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及有法律证明力的证据,主要看能否有男方的认错书或录音,录像证明,短信、手机短信:邮件、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等。
? 一旦发现配偶出轨,可以让其写下保证书,或者以短信形式道歉即可。这类文字应写明保证人存在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以及痛改前非的承诺。书面材料是证明存在第三者最直接的证据,法院一般会直接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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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