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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老师,您们好!我有以下的问题想请教,谢谢!前段时间参与赌博,当场被抓。在抓的现场被登记了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场的人都登记了的,是用笔在一张纸上登记的),身上带的钱也被收了。可能是因为我态度好,当场就被放了,钱也还给了我,被登记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也被用笔划了。没对我作任何笔录和处罚,把钱和其他被收的东西还给我后,让我直接走了,我也没在任何地方签字。请问,这种处理情况后,我的这次参与赌博的行为会被公安机关记录到网上或留下案底吗?谢谢!

刑事行政
2012-07-12 10:25: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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