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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0岁老人在市郊推三轮车横过马路时,基本快过完时被车撞了,路口没有设灯和警示线,撞人之后司机不知去向,围观者给报案,叫的120,约2小时对方和交警到医院,交警说已出完现场,是肇事责报的案、之后被认定骑行负次要责任。对么?应当怎么理赔?(老人是农村户口。在市郊租住多年)。交警说还有一种选责如对方认全责,保险之外老人承担,应当怎么理赔?(老人被撞头内少量出血,肋骨5处骨折,腿部2处骨折,牙齿掉)现已花4万

交通事故
2012-07-11 21:29:1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第二十六条 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人民法院也无法认定当事人过错的,如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同时可根据双方车辆状况、受损害的程度,在10%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如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机动车应承担60%-70%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当按照下列比例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90%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0%至40%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10%至20%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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