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住房我丈夫交了22万首付,并登记在他个人名下,婚后我们共同贷款时发现公积金额度不够,而当时商业贷款有很难办理。我用婚前的存款帮他交了首付8万元。我有婚前的存折,并有交款当天的取款记录,但取的是现金,不是转账,请问这能证明我婚前出资首付了吗?为了不伤害双方感情,我暂时不想签协议。但也有顾虑,怕有后患。烦请指教,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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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证明交了8万首付也很难认定为共同财产。有更简单的办法。现在把你的名字添加到产权证上,不过因为有贷款,需要银行同意。也可以直接到银行添加共同还贷人,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加名,共同共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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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回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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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些证据你留着吧,应该说差点,不过为了感情,也只能这样了。另外你要搜集还贷当天和你取款的数额一致,也是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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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证明交了8万首付也很难认定为共同财产。有更简单的办法。现在把你的名字添加到产权证上,不过因为有贷款,需要银行同意。也可以直接到银行添加共同还贷人,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加名,共同共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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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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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