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2-5-30下午我弟弟与他人发生纠纷,被对方用手电筒把头部打伤,上街职工医院诊断为两处伤口分别为,4厘米和6厘米,经缝合4针和6针,派出所在职工医院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现在已经基本好了。 峡窝派出所当时没有抓人处理,经过我父亲和弟弟多次要求,终于在一个多月后,2012-7-2晚上将对方拘留7天和处罚200元,要求派出所调解赔偿损失,派出所讲应经结案,不管了。 事后了解轻伤鉴定标准规定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 因对轻微伤有疑问,后来又到上街分局咨询,分局通知峡窝派出所来人一致说鉴定正确,要我们掏钱带我们去郑州做鉴定,因为不相信峡窝派出所,所以没去。 问题:1、上街职工医院的鉴定轻微伤结果正确吗? 2、现在要做轻伤鉴定应该在上街分局还是到郑州? 3、如果在上街分局鉴定他们会和职工医院结果一致吗? 4、到法院起诉第一步应该做什么?起诉的路线图步骤是什么? 5、法院起诉会有什么结果?打赢的把握有多少?能判对方刑吗?

民事相关
2012-07-11 16:00:3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