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现在租赁方要我们在合同上面写上三年期限,如果三年之内拆迁的话他拿着合同去找拆迁办要求赔偿装修和损失费用,请问下这样合理吗?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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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好合同,约定好政府拆迁时,如果给予对方补偿和补偿对方的装修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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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提前把合同相关约定写情况,这样如果出现纠纷时可以按合同约定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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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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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合同,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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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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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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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