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期间 我与当时的男友处于玩笑性质写了一张一百万借条 并未提及还款日期 当时我们双方都无工作 且他也没有借款给我一百万的能力 可以说我们双方都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件事情的存在(银行存取款记录) 并且也没有任何证明人 现在2012年 请问对方还可以起诉我吗? 因为这件事情本来就不真实 请问可否认为这张借条是无效的呢? 在这三年期间 对方从未要求我归还过这笔莫须有的欠款 是否可算作为借条有效期已过? 最近他似乎聘用了讨债公司 所以寻求帮助
望解答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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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让对方起诉 您积极搜集对方没有给您借款的证据 积极应诉答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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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真实的借款关系,该借条无效。讨债公司一般不会暴力讨债的,万一威胁你,你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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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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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债务关系不存在,对方无权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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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交付借款之日起生效。故从你表述情况看,如果没有证据证实款项已经交付,也没有证据证实当时他有支付能力的,该借条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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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讨债公司找你麻烦,要及时报警。2、如果对方起诉,你要积极应诉。这张欠条如果是真的,没有过诉讼时效,所以你抗辩的理由是这笔借款根本不存在,而不是抗辩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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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真实借款,借条无效。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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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确认借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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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未过,对方可以诉讼要求你偿还借款,但是借款关系是否存在还要看对方能否证明已经交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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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借贷关系因未实际交付而不成立,所以你不用担心了。不过对方既然找讨债公司讨债,那你多少会有些麻烦,建议如有危险一定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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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