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当初在学校05年申请过助学贷款,但是我在07年春节离开了学校,可是学校跟银行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07年6月份放贷款及有人给我借据上签字,六年之后我才知道,这属于侵权么?现在银行也把我拉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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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申请的是几年的助学贷款,如果你离校后助学贷款期限已过,未经你再次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无权单方向你放贷,可确认离校后与其贷款合同无效,并要求银行消除不良记录等影响。但如果离校后仍在贷款合同期内,你又未与银行借出贷款合同,则双方贷款合同有效。你只能向带领你贷款的人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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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涉嫌犯罪。
2、行为人侵犯你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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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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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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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侵权,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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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民事侵犯名誉权、姓名权,如果造成损失,还要赔偿,你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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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与银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银行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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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确认该借款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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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