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11年底被人用板凳殴打致小腿骨折,(左胫骨平台骨折,左腓骨近端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当地派出所(估计受贿)近日下发不予立案通知书,说对方没有犯罪事实,对方不承认是殴打,只是相互拉扯中摔绊所致,事发当时我只有一朋友在场能证明我被殴打,再无其他证据。 咨询: 1 我的伤情不能做司法鉴定吗?由法医来鉴定是否打伤?兰州有没有此类鉴定机关? 2 就算按派出所所说,相互拉扯中摔绊所致,本案就能不构成刑事案件?

民事相关
2012-07-08 2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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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