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村,老婆是**村,2003年经人介绍认识,2005育一女患有先天性缺血缺氧性脑病,在2006登记结婚,在2007年育一子,已经上幼儿园,2009年,开了一家超市,她在家经营、我在浙江台州打工,,2010年8月份超市经营不善关闭,开超市、超市经营、存续期我打工寄回的钱都在老婆手里,但她在关闭超市后到我身边说没有钱了。在台州约20天左右也是聚少离多,后去了宁波、广州,在2010年12月份相约回家,讨论不要分开的事情,先双方家庭都已经说好两人应该在一起,但后来又发生了变化,后她外出打工后就再也没有告知我她确切的所在地,同时也没有再关心过小孩(小孩一直在家由我父母和我姐照顾)到现在两年时间了,从来没有寄过钱或者打过电话回去关心小孩,在今年的端午节前,她在电话中说让我和在她一起,我本以为看到了希望,于端午节前去找她,可到了她所说的地方后她又说早就没有在那里了,我只好返回,这段时间,一直在和她沟通,但是没有作用,她更是明确了“想离婚,她不去离;想和好,她不愿意;想一起照顾小孩,更不关她的事情”这样的态度,我想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