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交强险过期了,事故划分我七出租车三,但是出租车上有一名乘客,当时只是下倒而已,我们当时也及时领她去看了,而且没有她做在后排,司机什么事都她却说晕不肯出院,还要我们赔她两万,她又转院去的哈尔滨,我们没有理她,说让她走法律程序,可是我不明白为何一审她败诉了,二审她告的出租车和出租车公司却胜诉了赔偿十五万为何会这么判,如果受伤了我们应该赔,可是这样的判决是不是太重了点,跟谁说谁都说不值,他们撞骨折了才赔五千多,三车连撞也二三万,为何我的案子判的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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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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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不服,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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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比较复杂,且经过几次审理,联系好直接携带材料到所免费咨询,再为你进行了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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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