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10月分开始工作,直到2012年7月和老板有些事对自己不公平,所以要辞职,但是老板不批,和老板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上最少要做一年,还压了保证金,这样怎么办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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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立即离职的,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返还押金的;
2、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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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签合同可以随时走人的,要是不给你工资来押金之类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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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辞职,如果老板扣押工资的话,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结清工资及返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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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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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