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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1年7月14日出交通事故当场报案,交警于2011年8月18日才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什么性质。

交通事故
2012-07-08 08:52:1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 交通事故赔偿往往按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依据,所以可以先看下交警是怎么认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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