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发现乙方将房屋已做其它用途使用,经甲方询问第三方得知乙方已将一楼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甲方未看见他们之间的合同,只是从第三方口中得知)。甲方向乙方询问情况,乙方叙述他只是将一楼房屋借给自己亲戚使用,不承认是转租。而且乙方现在不在本地,长期在外地居住。这种情况下甲方该如果处理?如果终止合同?
甲方与乙方的合同里有一条:“乙方保证不转租房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的管理制度,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和邻居利益受损,甲方可以提前解约,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和押金外,还可进一步向乙方索赔和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以上这条在合同内,请求你们的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