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吉林的,我丈夫前几天在内幕乌兰察布市高速路段驾车发生追尾事故,他与车内另一司机当场死亡,车主是唐山的,我家有一个15周岁男孩,两位73岁老人,请问车主应当赔偿我多少钱、车内另一司机家属有权向我索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12-07-07 17:55: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查当地的收入 赔偿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赔偿项目包括 :抢救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由于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具体数额还无法确定。
    如果对方有过错,建议及时对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确保法院判决的执行。
    你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对方肇事司机以及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