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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早,继母单独住一套房子。在几年前由于房子所属单位进行房改,要求大家买房,继母年迈表示放弃购买权,要我姐姐、我、我弟弟购买,我、姐姐和弟弟均表示不愿购买,后在继母多次要求下,我就出资买下了房子。去年此房屋拆迁,我又交了购房款,买这套房子共交了3次款,均是我出资,现在已经是100%产权,但我一直未过户(该房至今谁也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因为老人说“不用过,谁出钱房子就是谁的”。可是我不放心,在我最后一次缴纳房款后,我和老人在房子所在单位房管科负责人面前签定了一纸“契约”,约定房款是由我全部出资,老人享有居住权,我作为出资人对房子享有所有权。但是,让我没有意料到的是,老人在去年去世之前背着我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此房子遗赠给了她的孙子(也就是我弟弟的儿子)。我觉得她这种做法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现在这事正在官司中,我应根据哪些法律法规来要回房子?

房产纠纷
2005-05-24 08:05:01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此房谁也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也没有领取统一制定的产权证书,只有购房凭证。
    就算是共有的话,她在处置时是否也应取得共有人同意呢?她这样做不是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吗?
    她在立遗嘱时隐瞒了以前处分过房屋签定契约的事实。公证处明知到此房权属有争议,正在诉讼中,还不顾事实的给予公证。在公证档案中,没有房屋的权属证明,没有购房协议书,没有购房发票,没有权属登记证明,没有房屋所有权证.档案中作为证明的只有两份证据:1.一审法院当时还未生效,后被二审法院撤消的判决书2.房屋产权单位开具的白条证明,盖有单位内部章(后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其白条所盖是单位内部章,只能在单位内部使用,对外不具任何效力).
    她立公证遗嘱时没有两证,我们也就此情况对公证处提出质疑要求撤消,公证处主任也表示此公证遗嘱存在瑕疵,但以还未达到撤消程度为由拒绝了。我该怎么办?
  • 同意刘律师的意见!
  • 公证遗嘱是有效的,你们所签订的协议也是有效的。但是,由于房屋产权没有进行变更登记,你们所签订的协议对于第三人而言是没有对抗力的,也就是说你很难取得房屋产权。但是你可以向法院主张要求第三人在继承财产中偿还你的出资。北京公元律师事务所赵志刚律师
  • 应该是归你所有!
    请问各位律师,在次方面打关司的胜率是多少呢!
  • 谢谢楼上律师回复!
    1.她立公证遗嘱时没有两证,我们也就此情况对公证处提出质疑要求撤消,公证处主任也表示此公证遗嘱存在瑕疵,但以还未达到撤消程度为由拒绝了。
    2.楼上赵律师说到不能对抗第三人,应该是指善意的第三人吧?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而我案中的第三人自始至终都是知情的。
    此案我已打了两年多的官司,律师也找了好几个。但一审法院以我没有进行产权登记为由,说契约无效,让我返还房子,对方返还购房款。我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现重审法院只说对房屋装修进行评估。那么,我想可能又要判我输,不然评估装修干吗?
  • 我近来想买一套二手房,今天我看中了一套,可到房地产一问说这房子不能买卖,因为房主有一个13岁的女儿,(她丈夫已病故)这房子她女儿也有1/4的份.因为她女儿现在还不具备民事能力,所以不能卖.请问现在法律是不是有这一种规定?假如是因为她被生活所迫急需用钱也不能卖吗?有哪位能帮我回答我,我将万分感谢.
  • 你有两个难点:一是你没有房屋的产权证,难以证明你的所有权;二是你难以举证公证遗嘱的无效.
  • 你有两个难点:一是你没有房屋的产权证,难以证明你的所有权;二是你难以举证公证遗嘱的无效.
  • 房子应该归你所有,虽是公证遗嘱,但此遗嘱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 岂有此理,房屋应归你所有,你有足够的证据可推翻那公证,此外,公证时那房屋应该是没有两证,在没有两证的情况下公证处就做这样的公证遗嘱也是违法的。
    建议聘请律师代理,否则结果也难说。
  • 同意楼上观点,所有权应归你。
  • 同意刘伯华律师的意见!
  • 因继母所立遗嘱对自己不享有所有权的房屋进行处分,该遗嘱应为无效遗嘱。
    该房屋应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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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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