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我的母亲带着弟弟离开了我和父亲,(母亲带着弟弟跟别的男人走了,不辞而别。)之后我们也在公安局报案寻找过,一直没有结果。过几年后渐渐有了他们的消息,我跟弟弟母亲也有了联系,平常已经都有走动,因为他们在那边已经有自己的家庭,所以他们也没再回来。就在今年六月份弟弟在外打工因工伤去世,赔偿问题母亲他们已经出面解决。弟弟也已经安葬。但是我和父亲想把弟弟的遗体再运回我们这边。并且要求母亲和她现在的丈夫对弟弟的死向我们有个交代和赔偿,或者雇佣方当时给弟弟的赔偿款必须给我们一份。我现在很想知道我们这样的要求可以得到法律的认可吗?主要是弟弟的遗体可以拿得回来吗?通过什么方法拿回?目前我和父亲已经准备起诉母亲现在的丈夫,当时报案是他拐卖妇女儿童。现在起诉的话应该以什么形式?(母亲和弟弟的户口现在仍然在我们家,和父亲仍有结婚证明。)希望您可以给予详细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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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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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具体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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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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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