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0年10月1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在公司2年半了,在5月中询的时候经理找我谈让我去另一个岗位做,说过去老板承诺业绩就按100%完成算,现在不但承诺不对现到了6月底老板说我不适合岗位劝退我,我不离职就开除我。请问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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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注意:不能胜任工作并非可以由公司随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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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解除合同,是要给你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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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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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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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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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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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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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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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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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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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